为了使年度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审核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保证基数申报工作的公开、透明、真实,杜绝漏报、瞒报缴费基数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现通知如下:
一
年度缴费基数审核时间
参保单位及其参保人员申报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年1月1日至2月15日(在线申报开始时间:年1月1日)。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本人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间为年12月25日至年1月20日。
二
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核定
参保人员以本人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度应发工资总额/12个月)作为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高于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低于60%的,按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封顶或60%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参保人员年度发放工资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放月数平均计算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缴费基数;
因特殊情况参保人员年度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以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年度参保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按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及%进行保底封顶,核定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三
企业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方式
㈠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申报
年度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申报均实行外网自助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社保申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