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即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即政发〔〕52号)相关规定,经各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市住宅办会同民政、国土、房产等部门审核,并依据《即墨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和综合积分规则(试行)》,对本次申请配租家庭进行综合评分,现就积分排序等事宜通告如下:
一、登记情况
本次符合配租条件家庭共59户。
二、排序规则
本次排序依据《即墨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和综合积分规则(试行)》对复核合格的申请家庭进行综合积分,并按照综合积分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排序公示
公示期限为年5月9日至5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如申请配租家庭对排序结果有异议,请在年5月13日前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或市住宅发展保障办公室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本次实际申报人数少于房源数量,积分排序申请人全部入围。
四、选房和办理入住时间另行通知。
五、监督举报电话
、
附:即墨市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综合排序评分表
即墨市住宅发展保障办公室
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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