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的通知
闽经信函产业〔〕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属控股(集团)公司:
“十三五”以来,各级经信部门、省属控股(集团)公司积极强化项目带动和示范引导,支持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得以较快发展。年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亿元,占GDP比重11.08%,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继续做好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强化项目带动,根据省政府立项挂牌督办要求和全省经信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年本)》或《福建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确定的各重点领域,投资额万元以上、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的在建项目。《目录》和《规划》可分别登陆福建省经信委、福建省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
项目管理
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是年省经信发展资金切块地市资金优先支持对象,同时我委还将从中遴选一批项目推荐省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予以重点扶持。重点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计划尚未建成投产的项目结转至年,请在申报表中予以备注。
三
有关要求及其他
请你们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申报工作,于年3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我委产业处(格式内容详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oulc
fjetc.gov.cn。联系人:邹履传,-,传真:。
附件-年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计划申报表.xls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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