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是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加快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一年,根据上级环保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新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一、工作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意识,紧紧围绕上级环保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市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总体发展思路,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迎接中央、省环保督察为契机,积极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全面深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环境执法、风险防控和管理创新,密切配合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抓实抓牢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力争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为建设特色鲜明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城做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指标。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完成青岛市政府下达我市的环境质量改善年度目标任务,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76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47微克/立方米以下。省控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COD、氨氮排放量下降4.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3%。城区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辐射环境安全可控,区域环境质量安全稳定。
三、重点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深入治理大气污染。进一步理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牵头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印发年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继续淘汰燃煤锅(窑)炉,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回头看行动;禁燃区范围内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80%以上。推进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市扬尘治理。开展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治理,完成6个有机废气治理项目。强化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加强对重型柴油车及“黄改绿”等重点车辆的监管,联合交警部门查处检测不合格车及冒黑烟车上路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油气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严格落实加油站检测报告制度,保证油气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力争完成20个餐饮业油烟治理。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系统推进水污染治理。紧紧围绕“水十条”要求,强化“治用保”治污体系,制定年度水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作。督促推进墨水河流域综合整治重点工程建设。强化对饮用水水源地等水体的保护。狠抓工业水污染防治,组织开展印染、电镀、小印花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汛期水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水污染源排查等工作,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污行为。
(三)加强土壤污染治理、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根据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配合责任单位做好电镀企业搬迁入园后原厂址的土壤污染评估。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完成青岛市级生态红线区划定。组织《即墨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验收,推进省级高新区等连片整治项目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年即墨市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加强部门协作沟通,督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加强马山自然保护区建设,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抓好污染源日常动态监管,完善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完成随机抽查任务。全年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会战、小印花专项执法检查等环保专项行动12次以上。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巩固深化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勤联动长效机制,发挥联合执法优势,打击处理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6次联勤联动执法检查,坚决依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深化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五)严密防范环境风险。加快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完善全市大气、水、噪声等环境监测质量站点,推进环境监测系统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建成6处大气自动监测子站,逐步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镇(街道)全覆盖。全市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开展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管理专项行动,规范化合格率达到95%以上。继续组织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加强放射源安全监管,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加强电磁辐射知识宣传。严格按照《西部垃圾处理场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保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抓好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监管,严格环境监察,强化监测监督,做好外部协调,加强信息公开,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的正常运行。
(六)抓好环境源头预防。继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筹备开展污染源普查;组织开展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做好环境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应用。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年底前完成“大气十条”和“水十条”重点行业、产能过剩等13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并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推动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严格环境准入,继续做好“进现场解难题促转型稳增长抓落实”“大企业直通车”等工作,围绕全市重要规划、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先期介入,主动服务,完善机制,切实做好支撑保障,重点促进空客直升机、一汽大众及配套项目等全市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加强建设项目执法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建设项目集中园区和市级以上重点项目集中执法检查。做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七)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制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全面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完成青岛市移交的环保问题整改;做好“五项整治”中环境保护整治的督查,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发挥即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和水污染治理指挥分部等平台的综合协调作用,深入落实《即墨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积极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按要求完成改革任务。
(八)加强环保宣传与公众参与。加强与青岛电视台、半岛都市报、新即墨、即墨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战略合作,宣传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继续做好“六·五”环境日、水日、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环保公益宣传和环保公众开放活动,畅通公众沟通交流渠道;继续开展系列环保创建工作和生态文明讲堂“十百千”宣讲活动,加强环保公众参与。加强舆情处置,提升“两微一网”环保影响力和服务水平。做好行风在线、局长访谈等交流活动。对“两会”交办的建议提案及时进行分解、交办、督办,力争受理率、办结率、满意率达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环境信访化解研究,完善环境信访处理联动机制,加快解决重点环境信访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局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性。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切实预防和化解廉政风险,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责任,形成层层有压力、个个有责任、人人促落实的工作氛围;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充分调动各单位和工作人员积极性;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团结,形成工作合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查,实施上下班打卡制度;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全力增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强化政治定力和担当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成果,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环保为民水平。努力实现干部思想境界进一步提升、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实干担当精神进一步强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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