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即墨市认真落实青岛市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障权益。
1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即墨市“同舟计划”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政府办督查室、人社局、城建局、安监局、总工会、财政局、发改局、交通局、水利局、住宅办、政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任成员,负责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领导调度和督促指导。
2二是召开工作会议。即墨市政府办督查室召集人社局、城建局、安监局、总工会、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发改局、住宅办等部门,召开即墨市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会议,重点学习传达了《关于青岛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青人社字[]77号)文件精神,拟定了工作实施方案。
3三是催告在建项目。根据要求,对年新开工且未完工的建设项目,全部按新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对年1月1日以前开工且未完工项目,按剩余工程造价缴纳工伤保险费。催告后逾期不缴纳的,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即墨市人社局、城建局组建四个工作小组,认真梳理了在建建筑项目清单,并分头对在建的建筑项目总承包单位进行了走访,传达了国家、省、青岛市有关文件精神,下达了催告函,督促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4四是做好督查反馈。12月28日,青岛市人社局督查组到即墨市专项督查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听取了即墨市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了指导意见。根据督察情况,即墨市人社局立刻召开工作协调会,采取电话通知、上门督促等方式,再次督促相关企业办理参保缴费,并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优先为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办理参保缴费。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密切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把关、优化服务,落实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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